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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师范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应急处置预案
2021-03-18 16:23  

为切实做好我2020年校秋季学期开学后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快速反应、及时有效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指导校园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与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我校校园内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疫情危害和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人员隔离审查观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唐山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省市2020年秋季学期学校开学有关要求等编制

(三)基本原则

1.快速反应,及时报告。校因出现学生发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应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和高新区防控办。

2.即时监测,强化预防。各单位要建立即时监测制度,全面掌控开学后学校应对校园内学生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的处置工作,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力避免学校突发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3.联防联控,优化流程。发现学生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学校防控办迅速与市教育局和高新区防控办联系,启动联防联控机,形成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出现发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者,迅速协助定点医院组织诊治。

(四)适用范围

适用并指导和规范我校校园内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启动条件

当校园内师生出现疫情情况以及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学校应急处置职责

学校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指导校园内师生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校园内师生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应急处量预案,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具体实施校园内疫情应急处置,配合定点医院进行查诊治;及时向市教育局等部门报告处置工作进展与结果,配合疾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三、信息报送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高新区防控办和定点医院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聚集性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即5例以上),学校应同时报高新区疾控部门并直报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告时限程序

初次报告。校园内出现学生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应在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高新区防控办和定点医院报告;

进程报告。在学生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高新区防控办。

结案报告。学生发热等异常症状经筛查诊断后,应将结果逐级报告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校园发生疫情有关状况的时间、地点、具体症状、有无流行病学史、可能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密接人员情况等。

进程报告内容。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的师生诊断与治疗情况、病情变化情况、密接人员情况。

结案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包括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的师生康复情况、造成异常情况的原因等。如转为确诊病例还要报告疫情的性质与发生原因、密接人员隔离情况、流行病学史调査情况以及下一步防控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一)核酸检测问题

如果由于条件限制,个别学生在属地未能完成核酸检测,启动应急预案,与第八医院对接,应急安排临时检测,确保学生检测后阴性方可入校,无核酸检测报告决不能进校。如需住宿可安排学校定点酒店。

(二)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急处置措施

学生在校园内活动场所包括教育教学场所(含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礼堂等)、宿舍、餐厅、户外等。

1.教育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报告厅、礼堂等)。学生在教育教学场所出现异常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干、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头痛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或现场管理人员。辅导员或管理人员立即联系校医院,并将学生送至校医院进行诊治,路上避免接触其他人员。与出现症状的学生在同一场所的师生要上口罩,在原地临时隔离,等待有症状学生的诊断结果。

校医院和校医生详细了解学生有关情况和旅居史等信息,联系120救护车送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治。其余同学上口罩,室内临时隔离,等待医院诊断结果。如确诊,室内密切接触同学由120送到定点院隔离检查。如排除,室内同学解除临时隔离自由活动。临时观察期间,同一场所同学去卫生间管理人员清理楼道和卫生间的其他同学并由消杀人员及时消毒学生所属单位要做好学生的生活保障。

教职工在学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防护,报告校医院教务处。自行到校医院进行诊治路上要注意避免接触他人教务处做好课程的调整。与教师在同一场所的学生要带上口罩,在原地临时隔离,等待有症状学生的诊断结果。

校医院和校医生详细了解教师有关情况和旅居史等信息,联系120救护车送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治。其余同学上口罩,室内临时隔离,等待医院诊断结果。如确诊,室内密切接触同学由120送到定点院隔离检查。如排除,室内同学解除临时隔离自由活动。临时观察期间,同一场所学生如去卫生间管理人员清理楼道和卫生间的其他同学并由消杀人员及时消毒学生所属单位要做好学生的生活保障。教师所属单位要做好教师的生活保障。

2.宿舍。学生在宿舍出现异常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乏、恶心、岖吐、腹泻、头痛等症状,立即报告宿管人员,宿管人员立即报告校医院并将其带出宿楼,送至校医院进行诊治,路上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同宿舍学生要上口罩,在原地临时隔离,等待有症状学生的诊断结果。

校医院和校医生详细了解学生有关情况和旅居史等信息,联系120救护车送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治。其余同学上口罩,室内临时隔离,等待医院诊断结果。如确诊,宿舍学生120送到定点院隔离检查。如排除,宿舍同学解除临时隔离自由活动。临时观察期间,宿舍同学去卫生间管理人员清理楼道和卫生间的其他同学并由消杀人员及时消毒学生所属单位要做好学生的生活保障。

3.餐厅。学生在餐厅出现异常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泄、头痛等症状,立即报告餐厅管理人员和辅导员,餐厅管理人员立即联系校医院,并将学生送至校医院进行诊治,路上避免接触其他人员。与出现症状的学生密切接触或附近的师生要进行信息登记,尽量避免接触其他同学,等待有症状学生的诊断结果。

校医院和校医生详细了解学生有关情况和旅居史等信息,联系120救护车送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治。如确诊,密切接触同学根据登记信息由120送到定点院隔离检查。如排除,密切接触同学自由活动。学生隔离期间,所属单位要做好学生的生活保障。

4.户外。学生在户外出现异常症状和体征,包括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泄、头痛等症状,立即报告现场教师和辅导员,现场教师或随行同学应立即报告校医院,并将其带离聚集人群,并将学生送至校医院进行诊治,路上避免接触其他人员。与出现症状的学生密切接触或附近的师生要进行信息登记,尽量避免接触其他同学,等待有症状学生的诊断结果。

校医院和校医生详细了解学生有关情况和旅居史等信息,联系120救护车送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治。如确诊,密切接触同学根据登记信息由120送到定点院隔离检查。如排除,密切接触同学自由活动。学生隔离期间,所属单位要做好学生的生活保障。

(三)转运处置

在处置和转运过程中,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要全程规范佩口罩,校医和相关人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着防护服。如确诊,辅导员要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协助处理。

(四)临时隔离场所的处置

如不能立即将出现异常症状的学生送往定点医院,需在临时隔离场所等待。隔离等待期间,校医要使用水银体温计对学生测量体温,进一步确认其是否发热或存在其他症状,并询问有无流行病学史等相关情况。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学校应立即向市教育局防控办、高新区疾控中心报告。120急救车到达后将学生立刻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进一步査诊治。校医或驻校医生应陪同学生随车就诊,并做好就诊记录。

(五)开展接触人员登记信息和环境消杀工作

当校园出现学生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学校在转运该学生的同时,要在疾控部门专家指导下对发热学生接触人员情况,逐一登记信息,进行健康监测,提醒接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配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要稳定师生情绪,密切监控舆情,防止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避免引起恐慌。要对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学生停留过的相关区域立即进行全面消杀,并及时消除消毒剂残留(对呕吐物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有效消毒湿巾进行覆盖清除后再进行消杀)

(六)聚集性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处置措施

当校园出现学生聚集性发热、咳嗽等症状,即在同一教学场所或者同一宿舍,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突然患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有关症状,经校医或驻校医生判断有新冠肺炎感染风险时除按程序对有上述症状的学生进行应急处置外,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将出现聚集症状的班级、宿舍其他人员安全转运到指定的定点隔离场所隔离观察,并开展消毒、隔离、调查以及学生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当有症状学生排除新冠肺炎后,被隔离人员可解除隔离措施

(七)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诊断后处置措施

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学校立即启动新冠肺炎应急预案处置工作,联系高新区疾控中心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如经诊断排除新冠脚炎,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与其接触人员;如经诊断为一般性疾病,治愈后(发热虑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由医疗机构出具治愈证明返校复学。

五、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唐山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王英、杜彩芹任组长,李子林、安文忠常务副组长孙立军、姜瑞林、杨涛、李同义、沈玉龙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学校党政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后勤基建处、安全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以及各院系具体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二)物质保障

1.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

在大学道校区和学院路校区建立两处临时隔离场所,共计30个房间,用于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与海之澜酒店签订协议,准备40间客房作为备用的临时观察场所,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应对能力。

2.做好防控、医疗物资储备

根据学生及教职工数量,提前储备口罩、手持测温枪、体温计、洗手液、手套、84消毒液等防控物资;校医院准备应对学生出现的普通发热、感冒、咳嗽等疾病的常用药品。

(三)措施保障

1.开展健康监测和筛查排查

严格落实师生健康监测排查措施,执行师生的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加强对师生和食堂、宿舍管理、保洁、安保等人员的健康监测。每日晨午检时间为早晨7: 00、中午12: 30,学生每日晨午检体温和健康状况由年级辅导员上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各部门指定人员将教职工晨午检体温和健康状况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科学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工作

1)管理人员设置

校医院安排1名医生、1名护士负责每个隔离观察点的诊疗和管理。

2)隔离观察对象管理

隔离观察对象应单人单间居住,不得外出,不得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医学隔离观察期限为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对象每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观察被隔离者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相关症状,填写医学观察记录表。

隔离观察对象的餐食由食堂提供,由食堂工作人员和负责医学观察的医护人员进行交接,由医护人员发放。每日保证足够营养摄入。

隔离观察期间,谢绝一切探视。

3)个人防护及消毒

医护人员在进行测量体温、医学巡查、消毒、递送物品时,按照二级防护标准,佩戴N95 口罩、帽子、鞋套,穿工作服等。

医护人员指导隔离观察对象每日开窗通风,并负责隔离房间的消毒处置。

隔离观察对象要佩戴口罩,用肥皂或抗菌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洗手。

隔离观察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感染性废物规范处置。

3.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由专业人员对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的学习工作场所、居所、通道及转运工具等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由校医院组织进行重点消毒;对解除隔离观察对象的隔离场所进行重点消毒。后勤基建处严格对所有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定时定期消毒。

4.做好隔离人员心理援助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服务原则》,对集中隔离观察人员、医务人员等不同人群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心理状况,做好评估和预判,发现突出问题和可能发生应激事件时,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学校及市有关部门报告。

5.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及时据实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宣讲普及疫情防治知识、防控要求、防控政策措施,公开透明回应全校师生关切,引导每位师生能及时准确了解疫情,科学防护。加强疫情防控的正面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师生员工思想认识,消除师生恐慌心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倡导师生加强锻炼,注重个人清洁和防护,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室内通风消毒。

人员保障

各单位组建应对校园内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和体征情况的处置工作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校医院要加强对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学校夜间总值班、周末及节假日24小时值班、校领导带班安全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校医院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要突发情况,按规定逐级向上级报告。消防、安保人员要加强校园周界围墙和校内楼宇的安全巡查、视频监控值守,及时排查并化解各类隐患。

)信息保障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与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和公安、疾控等部门协调联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信息按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疫情防控紧急联系电话:

3863208(总值班)

13932555757办公室副主任张琮

18633115619办公室主任徐铁红

18633115318学生处长刘金玲

18633115665后勤基建处长杨焱

18633115603安全工作处长刘建宏

唐山市教育局防控办联系电话:0315-2812815

高新区防控办联系电话:0315-5776492

高新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5-5776492

河北省教育厅疫情上报电话:0311-6600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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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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